杭州公积金中心最新通知

来源: 临平发布2026-10-15 13:07

为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844号),更好满足缴存职工刚性和多样化住房需求,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全周期住房消费和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支持作用,现就完善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通知如下: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关于完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一

缴存职工家庭可凭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开具的房屋装修增值税发票、装修合同,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本市自住住房装修,提取总额不超过增值税发票金额,且最高不超过25万元。对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15年(含)以上的自住住房进行适老化改造、翻新装修的,可按1000元/平方米定额标准和房屋面积核定提取总额,无需提供增值税发票、装修合同。缴存职工家庭再次申请装修提取,距上次装修提取应满10年。

二

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时,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

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可按家庭申请贷款时计算的可贷额度合计数上浮60%确定。同时符合房屋类型贷款额度上浮情形的,可叠加计算。

四

支持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城市危旧房自主更新,可以改造后的房屋抵押(含预告登记)作为贷款担保,原危旧房不计入贷款住房套数认定。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评估价值的80%,且与危旧房改造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家庭实际承担的全部改造费用。

五

缴存职工家庭申请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或家庭名下在本市已有自住住房,因全款再次购买存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取得不动产权证应满6个月。装修提取所依据的增值税发票作废的,缴存职工应当退回已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拒不退回的,视为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

六

缴存职工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退回违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返还贷款资金,并按规定限制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失信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七

本通知自2026年10月14日起施行。委托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企业装修的,以房屋装修增值税发票及装修合同时间为准,2026年9月20日(含)后签署装修合同且开具发票的,按本通知执行。第二、三、四项信贷政策,以房屋买卖(转让)合同网签、更新协议时间为准,2026年10月14日前已完成合同网签、更新协议签订的,按原有信贷政策执行。具体细则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

关于装修自住住房

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844号)、《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完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杭房公委〔2026〕6号)精神,现就我市装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6年9月20日(含)后,缴存职工及配偶装修杭州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二、委托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企业装修的,应提供装修合同、企业开具的房屋装修增值税发票、满6个月的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装修资质企业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查询结果为准。提取总额不超过增值税发票价税合计金额,且最高不超过25万元。增值税发票类目应限定在基础装修工程范围内,不包括可移动家具、家电、软装等非基础装修类目。

三、对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15年(含)以上的自住住房进行适老化改造、翻新装修的,无需提供增值税发票、装修合同,提取总额按房屋不动产权证建筑面积×1000元/平方米标准核定。

四、缴存职工及配偶可选择以上第二、三条的其中一种情形办理提取,已提取的不再调整情形办理。按第二条情形办理提取的,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截至房屋装修增值税发票开具当月;按第三条情形办理提取的,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截至申请当月。缴存职工及配偶仅限家庭名下一套住房办理提取,再次申请装修提取的,距上次装修提取应满10年,以各自办理提取时间为准。

五、缴存职工及配偶申请装修自住住房提取时,应签署《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对装修行为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装修提取所依据的增值税发票作废(红冲)的,缴存职工应当退回已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拒不退回的,视为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

六、缴存职工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违规提取的,由公积金中心责令限期退回违法提取的住房公积金,3年内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失信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七、本通知自2026年10月14日起实施。委托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企业装修的,以装修合同及房屋装修增值税发票时间为准,2026年9月20日(含)后签署装修合同且开具发票的,按本通知执行。铁路缴存职工按工作地确定。本通知申请材料可通过共享渠道获取的,免提供。

相关政策问答

关于完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问答(提取部分)

关于完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问答(信贷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