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平人注意!近期严查,最高罚款5万元!
来源: 天天看临平2026-07-29 14:22
盛夏高温燥热,火灾风险大幅攀升。
消防通道作为应急救援的生命通道,
必须时刻保持畅通无阻。
针对部分车主心存侥幸、
违规占用消防通道停车的行为,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专项整治,
严堵安全漏洞,普及消防法规,
引导市民文明停车、守住安全底线。
「消防通道」是法定应急救援专用通道,包含消防车通行通道、小区及商铺疏散出口通道,法定净宽不得低于4米,全程严禁占用、封堵。
「消防通道违停」指单位或个人为图便利,擅自将私家车、电瓶车、三轮车等各类车辆,停靠、停放、占道封堵消防通道及消防黄线区域的违法行为。
无论临时停靠、短暂卸货、就近取物,只要占用、堵塞、遮挡消防通道,均属于违法违规行为,无任何特例可言。
结合专项巡查情况,执法人员梳理出辖区最常见、隐患最大的三类违停场景:
① 小区侧门消防通道:电瓶车随意占道
部分市民误以为电瓶车体积小不影响通行,随意占道停放。细微遮挡也会阻碍大型消防车通行,延误火灾救援黄金时间,埋下重大安全隐患。
② 商铺周边消防出口:货车临时卸货占道
③ 楼栋消防黄线区域:私家车斜停占道
综合执法部门坚持消防通道违停“零容忍”,实行全覆盖巡查、即查即改。对违规车主现场开展普法教育、破除侥幸心理,责令当场挪车整改。严格落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改一起、教育一片”,从源头整治占道乱象,筑牢夏季消防安全防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第三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生命通道不容挤占
消防安全没有侥幸
在此,郑重呼吁广大市民:
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
杜绝消防通道违停行为
规范文明停车,共同守护城市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