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临平发布通报,曝光餐饮违法商家!

来源: 天天看临平2026-06-25 13:57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经营行为,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临平区市场监管局持续深入推进治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以案释法、以案促改,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提升公众食品安全意识,现将第三期网络餐饮违法行为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

杭州临平区东湖街道某食品店涉嫌对

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案

基本案情

2025年11月20日,临平区市场监管局对东湖街道某食品店进行了检查,发现有腰子串(冷冻调理猪腰),配料为:猪腰、羊脂肪,经当事人确认系对外销售的羊腰串原料;发现有手工肉串(羊肉风味),配料:猪肉,经当事人确认系对外销售的羊肉串原料;发现有夫之连牛味肉串(肉片),配料:猪肉,经当事人确认系对外销售的牛肉串原料。经检测:腰子串(冷冻调理猪腰)检测出羊源性成分和猪源性成分;手工肉串(羊肉风味)检测出羊源性成分和猪源性成分;夫之连牛味肉串(肉片)检测出猪源性成分。当事人明知购进的“腰子串(冷冻调理猪腰)”主要原料为猪腰的情况下以羊腰进行销售;购进的“手工肉串(羊肉风味)”主要原料为猪肉的情况下以羊肉串进行销售;购进的“夫之连牛味肉串(肉片)”主要原料为猪肉的情况下以牛肉串进行销售。

处理结果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和《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属经营者对其商品的成分做虚假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13000元,同时通报外卖平台,下架整改。

案例二

杭州临平某烧烤店涉嫌销售可能

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案

基本案情

杭州临平某烧烤店在外卖平台上开设餐饮外卖店,并销售名称为秘制海螺丝的自制食品,月销售6份,上述秘制海螺丝使用的原料海螺丝经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院鉴定含有纵肋织纹螺、红带织纹螺、自带三角口螺三种,主要为纵肋织纹螺。依据《关于预防织纹螺食物中毒的公告(2012年第13号》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织纹螺销售有关问题的复函(食药监办食监二函2026第528号)》中规定因织纹螺含有河豚毒素,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

处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现将该案移送公安处理。

案例三

杭州临平某小吃店涉嫌销售可能

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案

基本案情

杭州临平某小吃店销售名称为“尝鲜香辣海螺蛳(超小超辣)”的自制食品,月销售9份。经现场负责人确认,上述食品使用海螺丝制作,经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院出具种属鉴定其使用的原料海螺丝包含纵肋织纹螺、红带织纹螺、白带三角口螺三种,主要为纵肋织纹螺。依据《关于预防织纹螺食物中毒的公告(2012年第13号》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织纹螺销售有关问题的复函(食药监办食监二函2026第528号)》中规定因织纹螺含有河豚毒素,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

处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现将该案移送公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