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了!放宽这类房子申请标准
来源: 2026-06-12 10:05
近日,
临平区发布
《关于调整临平区公共租赁住房
收入和货币财产标准的通告》,
明确自2026年6月1日起,
对申请临平区公租房
保障家庭的申请条件进行调整。
《通告》明确对保障家庭的收入和货币财产标准进行调整,其中,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从低于37770元调整至低于39300元,申请家庭人均货币财产从低于90648元调整为低于94320元;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从低于82311元调整至低于88974元,申请家庭人均货币财产从低于352905元调整为低于247365元。
临平区公租房保障主要面向社会救助住房困难家庭(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具体准入条件如下:
▶社会救助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临平区常住户籍(不包括学生户口),且落户满5年(含)以上;
2.持有效期内民政部门核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证明;
3.申请家庭在杭州市区范围内无房且5年内(含)无转让记录;或家庭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或3人以上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45平方米(含)以下(申请家庭核定的现有房产建筑面积在保障面积标准中扣除);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无生活用机动车辆。
▶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临平区常住户籍(不包括学生户口),且落户满5年(含)以上;
2.持有效期内的《杭州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或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9300元(按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内的家庭可支配收入计算);
3.申请家庭在杭州市区范围内无房且5年内(含)无转让记录;或家庭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或3人以上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45平方米(含)以下(申请家庭核定的现有房产建筑面积在保障面积标准中扣除);
4.申请家庭财产须符合以下要求:
(1)家庭人均货币财产(包括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名下银行存款、理财产品、有价证券等)应低于94320元;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各类企业中投资(含出资认缴额)总和不超过30万元;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无生活用机动车辆。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临平区常住户籍(不包括学生户口),且落户满5年(含)以上;
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88974元(按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内的家庭可支配收入计算);
3.申请家庭在杭州市区范围内无房且5年内(含)无转让记录;
4.申请家庭财产须符合以下要求:
(1)家庭人均货币财产(包括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名下银行存款、理财产品、有价证券等)应低于247365元;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各类企业中投资(含出资认缴额)总和不超过30万元;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或仅有1辆非营运机动车辆且机动车辆价格低于15.2万元(不含普通二轮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
▶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临平区常住户籍(不包括学生户口)或持有临平区公安机关签注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申请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作为保障对象的,也应符合上述条件;
2.新就业无房职工家庭申请人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家庭申请人应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且持证满2年;
3.申请人在区内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且在我区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的社会保险或公积金(均不含补缴),或持有区内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88974元(按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内的家庭可支配收入计算);
5.申请家庭在杭州市区范围内无房且5年内(含)无转让记录;
6.申请家庭财产须符合以下要求:
(1)家庭人均货币财产(包括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名下银行存款、理财产品、有价证券等)应低于247365元;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各类企业中投资(含出资认缴额)总和不超过30万元;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或仅有1辆非营运机动车辆且机动车辆价格低于19.8万元(不含普通二轮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
登录“浙里办”,搜索“临小住”,进入“公租房-实物报名登记”模块,点击“确认登记”。
主申请人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临平区市民之家(临平区南大街265号)1楼C20窗口协助提交线上申请。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