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2022年上半年临平区第一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来源: 临平教育发布2022-04-15 19: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和《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结合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将2022年上半年临平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
一、申请条件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在读研究生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申请;在读专升本学生,以已取得专科学历申请小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或部队驻地(仅限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临平区的人员,均可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临平区教育局提出申请。
港澳台居民申请教师资格按《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精神办理。
注意:2022届免试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及其他2022届应届毕业生报名工作将在2022年上半年第二批次进行,认定工作通告将于6月7日左右在临平区门户网站(http://www.linping.gov.cn/)发布。
二、申请流程
1.网上申报。
2022年4月21日至4月27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2.政策咨询。
2022年4月21日至4月29日,申请人如有政策疑问,可向临平区教育局咨询(电话或QQ群),确定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3.体检安排。
2022年5月5日至5月7日,体检实行分流错时,具体时间将于4月28日通过QQ工作群通知,届时请申请人根据安排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他事项详见正式通告。申请人未在此时间段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视作放弃本次认定。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1〕4号)精神,经体检医院医生现场确认已怀孕的,可以免做胸透检查。申请人自带怀孕证明的,不予认可。备孕和哺乳期的人员一律不免检胸透。
请各位申请人严格遵守医院疫情防控政策。
体检地点:临平区妇幼保健院(临平区南苑街道人民大道359号)门诊楼5楼体检中心。
4.电子材料提交及审核。
①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实行“跑零次”,申请人相关资料如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杭州市公共数据平台信息核验通过,无须提交任何材料。核验未全部通过或相关平台无信息的申请人,须将相应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认定工作邮箱。
②申请人请将制证用的一张1寸白底彩色照片(必须与网报上传一致)装入信封,信封和背面上写清:体检编号+身份证号后六位+姓名,在体检时投入体检中心护士台指定信箱,或邮寄至:临平区世纪大道928号世纪大厦1917室(汤老师收)。
5.受理认定。
6月11日左右公布受理认定结果,如申请材料齐全,予以受理;经审核符合条件,予以认定通过。
6.送达阶段。
证书制作完成后将通过EMS邮政快递寄送经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行政许可决定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须由申请人本人签收(快递费用由临平区教育局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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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平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咨询电话:0571—89170880;
QQ工作群:469583238(高中教资群)784390690(初小幼教资群)(申请人网上申请后请务必加入);
工作邮箱:3571326108@qq.com;
邮寄地址:临平区世纪大道928号世纪大厦191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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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请仔细阅读《通告》及相关附件,《2022年上半年杭州市临平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完整版见临平区门户网站(http://www.linpi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