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奖金超百万,浙江省“跟着微短剧去旅行”优秀作品评选大赛开启!

来源: 浙文旅2024-08-02 09:41

各设区市、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台,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影视节目制作机构,各高校:

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有关工作部署和全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工作年度重点任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微短剧创作与示范引领,积极推进微短剧与文化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将流量优势转化为产业和市场优势,现开展浙江省“跟着微短剧去旅行”优秀作品评选大赛活动。有关通知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开展浙江省“跟着微短剧去旅行”优秀作品评选大赛,通过活动引导,推动一批文旅景区景点跟随微短剧的热播“出圈”,塑造一批文化标识和故事场景通过微短剧形成“打卡”新热潮,形成一批具有浙江特色的“微短剧+文旅”融合促进消费的新模式。


围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确定的创作方向,结合浙江省文旅资源特色,参赛作品具体选题参考如下:

1.挖掘提炼西湖文化景观、大运河(浙江段)、良渚古城遗址等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文化内涵和动人故事,以上山、跨湖桥、河姆渡等文明之源大遗址群和南宋遗址、温州朔门古港等考古研究工作为故事基石,用微短剧擦亮“文明之源耀浙江”品牌。



2.解码激活浙江文化基因,围绕阳明文化、和合文化、南孔文化、吴越文化、大禹文化、黄帝文化、良渚文化等,讲好浙江文化标识的生动故事。

3.聚焦乡村旅游“五创”行动、全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百县千碗”“浙韵千宿”“浙派好礼”文旅消费品牌创建行动等,讲好文旅赋能共同富裕的动人故事。



4.从具有鲜明浙江辨识度和代表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汲取灵感、广泛取材,聚焦“推动传统工艺高质量传承发展”“非遗助力乡村振兴”等全国试点和“中国传统制茶技艺及其相关习俗”转化推广等重点任务,谱写非遗新意故事。



5.以之江文化中心等文化地标,“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和新型文化空间为故事场景,聚焦“文艺赋美”工程、“村晚”等公共文化服务品牌,讲好文化惠民故事。

6.以研学文博旅游、工业旅游、海洋旅游、康养旅游、运动休闲旅游、旅游演艺、影视旅游等为叙事场景,呈现“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的鲜活故事。



7.为A级景区、旅游度假区等景区景点定制故事,挖掘展示“旅游景区转型提质行动”经验成果,彰显时代生态文明和人民生活之美。

8.其他浙江有关文旅故事。


1.参赛作品为网络微短剧项目,需充分体现“跟着微短剧去旅行”元素,参评作品制作机构原则上是在浙江注册并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个人作品可以以工作室名义参评。(未在浙江备案立项但作品充分体现浙江元素且品质优秀的也可进行申报,大赛将从综合奖项中设立奖项给予激励)

2.参赛作品范围为:2023年1月1日—2024年8月15日期间,已获得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已播出、已获得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未播出、已成片送审未播出的“跟着微短剧去旅行”项目。


大赛设综合奖项(20名)和单项奖项(6名)两大类。

本次大赛秉持宁缺毋滥原则,数量服从质量,奖项可以空缺,所有申报作品进行综合评选,优秀作品将推荐参与总局相关评优。


大赛由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余杭区委宣传部、淘天集团共同举办,大赛分为“报名与初选、复评、决赛、颁奖典礼”四个阶段。

发布之日至8月15日16:00截止报名,8月19日前,专家评委对所有作品进行初步筛选,推选作品进入复评。

8月20日,专家评委对入围作品进行复评,按获奖数1:2比例评选出作品进入决赛。

于9月20日(暂定),在杭州余杭开展入围决赛作品现场评选活动。评选以现场播放作品,并以入围决赛作品主创人员现场讲解的方式进行,最终由评委现场打分评出最终获奖作品。

评选现场播放完网络微短剧影片后,由入围决赛作品主创人员对微短剧作品进行讲解,讲解时间为两分钟。讲解内容可从作品创作理念、作品表现手法、城市理念、创作理由、旅游推广等角度进入。讲解完成后,现场评委可对每个决赛作品提出问题,后由现场评委进行打分。

决赛后择时举行颁奖典礼,对获奖作品进行颁奖。


参赛作品要符合以下要求: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2.导向正确、内容健康,符合行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所涉及的内容均为原创,且符合创作要求。

4.参赛对象:

(1)影视制作企业;

(2)各级融媒体;

(3)各高校;

(4)文化和旅游达人;

(5)文艺爱好者。

5.参赛者选择报送作品,原则上每个参赛者报送作品不得超过2个。作品上报不细分具体奖项类别,由专家评委会综合评选产生,参赛者报送作品统一视为服从调剂,根据申报收集实际情况,专家评委进行综合奖项及单项奖项评选,单项奖项从参评作品的主创人员中产生。

6.参赛作品体裁仅限网络微短剧。

内容需能够体现大赛主旨和创作目标,作品须为AVI、MOV、MP4格式,画面分辨率为1080p(1080x1920)以上。

7.报名方式

(1)参赛作品及报名表(加盖公章)必须同时报送,缺少报名表的作品视为无效作品;

(2)参赛作品及报名表须在8月15日16:00前发送至官方邮箱(邮件主题为:申报单位姓名+作品名称)。

官方邮箱 

yhwcfzzx123@163.com


咨询电话 

0571-88729986


报名表 

(扫码下载)

特别说明: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参赛者能够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等一切合法权利,严禁抄袭,所有参赛作品视作同意授权主承办单位在指定平台进行展示、宣传和使用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知识产权。大赛评委会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著作权、版权、知识产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大赛最终解释权归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余杭区委宣传部所有。